More about 偷書賊

 

看完兩遍了,我平常都是過很久才再看同一本書。

 

這本書共478頁,生日前給自己買的書,花了兩次星巴克的break看完它,如果同一天非得要辦兩件事,我喜歡不太辛苦的在中間給自己一個coffe break。

 

 

 


一則小真相

我沒提短柄鐮刀,也沒扛著長柄大鐮刀。

天冷的話我只會穿上連帽黑袍子。

你們從遙遠的距離觀察我,看來是喜歡把骷髏般的五官加諸在我的臉上。

其實我的長相不是那樣的。

想知道我的真實模樣嗎?好,我幫你。

我一邊繼續說故事,你去給自己找面鏡子來瞧瞧。


 

 

對,說這故事的第一人稱,是死神。

照完鏡子,我想,如果死神長這個樣,也莫怪祂要穿連帽黑袍子了。

 

 

作者從父母那聽來的故事,譜成這本奇特的書,sorry我現在才發現它,好久好久沒看到這麼棒的書了。

希特勒是什麼角色? 因為希特勒,所以才有這個故事。我從來也不愛這歷史人物,我討厭這種仇視、排外。

 

為什麼我會說我討厭排外? 因為小時候我就感受到過。

小時候眷村有一個大我約莫10多歲的女孩,她很明顯的是智能不足的媽媽唯一遺傳相同因子的孩子,她總是好髒,穿很破的看不出原來是什麼顏色的深灰色、不合身洋裝,對,她當然也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不知哪個沒天良的讓她懷了孩子,當然我也不會知道後來那孩子的去向。

她和她媽媽有時候會去翻村口籃球場邊的餿水桶,我那時候永遠不懂,為什麼她的家人明明都很健全,但為什麼不讓她們母女倆最至少穿乾淨、吃乾淨。

我是家中唯一的孫女,所以我雖然不很想,但大人喜歡給我亮晶晶的髮飾,大人告訴我,不要接近那個女孩子,我出自於乖巧從沒問為什麼,我想也許是怕她的髒讓我染上些什麼,也許是怕她傷害我。

有一個下午,我在騎三輪車的時候,那時我絕對未滿四歲,因為我四歲就會騎兩輪的腳踏車了,她走近我,看著我綁在馬尾上的髮圈,透明的大珠珠,裡面有一些彩色的小珠珠,我超喜歡它的,因為我甩馬尾的時候,它會沙沙作響,她就看著它,伸出黑黑指甲的手指,說「漂亮」。

我對她笑了,她也咧著嘴對我笑,那一瞬間,我忘了規定,我只覺得,她一定從來不懂要怎麼把自己弄漂亮、弄乾淨,更不懂為什麼村子裡沒人要對她好。

這是我印象很深,第一次接觸到有人被排外的經歷,當然,求學時小團體也常玩這些把戲,好吧,我該說說書,別提這些了。

 

 

對,我剛才在說希特勒。

偷書賊生在德國,所以,他們理應要遵從希特勒的指示仇視低他們一等的猶太人,死神在戰爭間拾起一件件人們的靈魂,遇見了偷書賊,一開始,是她和她的弟弟在火車上,媽媽要帶她們到領養姐弟倆的人家去,對,我說她,我們的偷書賊是個女孩。

弟弟死在火車上,而最後媽媽不知去向,新媽媽老是叫她母豬(德國人罵人3句不離豬,但也並不一定罵,在這家庭裡,是親蜜的代號),她活到十歲不認識字,新爸爸因為幫過猶太人所以「黨」一直不讓他加入,讓他留在候補名單中,所以他們是安全的,至少沒有被搜出什麼跟猶太人有關的東西。

新爸爸被一個猶太人救過,所以死神還沒機會拾走他的靈魂,新爸爸從他那裡學會了手風琴,所以也是另一個他還不會被仇恨殺死的原因。

 

偷書賊偷走了為弟弟挖掘墓地的工人手冊,新爸爸就這樣一個字一個字的教會了她,因為看書讓她學會字彙,也讓她最終因此得已終老沒死在戰火中。

 

偷書賊的新家,在天堂路,說它是天堂也太言過其實,它離天堂多遠,也就離地獄多遠,她最好的朋友魯迪一輩子就想得到她一個吻,可是偷書賊給魯迪唯一的一個吻是在魯迪的靈魂被死神拾走後。

她跟魯迪為了填肚子,偷過水果、麵包之類的,但她最後,最愛偷的還是書。

那個德國在那樣的年代,食物都得靠補給分配下來的,新爸媽從沒故意讓她餓過一頓,但其實也吃不飽而且也有夠難吃。

那個救過新爸爸的猶太人,使得他們後來也得救他的兒子,無論多危險,他們仍是在地下室藏著個猶太人,做夢都還會夢到猶太屍體好像也不安全的地步。

 

 

這個猶太人,對咱們偷書賊而言是如此重要的一個知己,更甚至鼓勵她才造就偷書賊沒死於整個天堂街被炸成平地的那件美事。

戰爭無情,盲目到可以在一個水晶之夜(其實是2天)焚燒了七千多間猶太商店、四百多間猶太教堂,而他們家的地下室藏著猶太恩人的猶太兒子。

 

偷書賊識字,對求知的渴望,所以她的書看了五遍、十遍,除了新爸爸捲了菸去換來的外,她偷了其他的。

新爸爸總是說「小心別被抓到」,沒辦法,他也實在是買不起。

 

 

這個女孩,雖然她是偷書賊,但她令死神訝異的發現,無情的戰火漫延,竟也有這麼樣美麗無私的親情、友情,全都只因,偷書賊偷了書,她識字,她即使是母豬也絕對是豬界IQ最高的、EQ最高的。

 

 

妳不要跟她好唷! 要是妳再跟她好,下一個全班不敢跟她好的人就會是妳。

沒關係,我會想想以後買間有地下室的房子。

 

 

這本書,值得,值得慢慢看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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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蝶丫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